水利部关于印发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
各流域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水利(水务)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: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,我部修订了《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情况,指导本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开展规划编制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