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贯彻落实中组发(2009)11号文件精神
开展向吴大观学习活动的通知
市直机关行政、企事业单位各党组织:
7月14日,中组部、中宣部、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、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》(中组发[2009]11号)。深入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,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。同时要把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与“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”评选活动结合起来,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积极评选,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崇尚英雄、学习典型、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。现就我市开展向吴大观学习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,及时进行安排部署。要尽快将中组发[2009]11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共产党员。要按照文件要求,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,抓紧制定学习活动的具体方案,精心组织实施,迅速掀起学习吴大观同志活动的热潮。
二、采取有效措施,务使学习活动取得实效。要通过中心组学习,召开座谈会、演讲会,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、互联网等现代信息传媒,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。要组织党员在新华网上开展学习,通过反复参与讨论,接受教育,增强党性。要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、知识分子党员、大学生党员的学习活动。要注意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,组织新闻媒体对开展学习活动情况进行专题报道,营造学习先进、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,不断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。
三、及时总结报送学习活动的有关情况。要注意了解和收集党员在学习活动中的反映,及时总结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,有关情况请随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,并于8月3日、8月24日前,分两次将《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1)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