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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的
作者: 日期:2008年09月23日 来源:
事项名称: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的
处罚种类: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
设定依据: 《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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